澳洲皇家委員會花了四年時間
調查境內宗教團體
及公共機構的孌童個案
公佈85項建議
改革澳洲法律
其中一項建議
是強制神父打破告解保密制
披露孌童者身份
假若法律一旦改革
神父將處於困難局面:
選擇作偽證或自科絕罰
天主教法典第983條表明
告解聖事的秘密不容侵犯
聽告解者不得以言語或任何方式及任何理由揭發懺悔者
天主教法典第1550條列明
訴訟時即使懺悔者要求洩密
神父亦可獲豁免出任證人
然而,有時候神父可介入
不會違反告解保密責任
例如阻止謀殺案發生
神父可通知警方
某人的生命受到威脅
不用透露消息來源
某些國家提供放棄追究權利文件
免卻神父須就告解內容作證的責任
告解保密不僅是專業操守
從神學角度看
懺悔者向神父告解
神父代表基督
赦免懺悔者後
神父需要立刻忘掉告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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