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岡新法律 處理侵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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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方濟各採取新的具體措施處理侵犯行為

他制定了兩條新法律
一條涉及教廷僱員
另一條涉及梵蒂岡公職人員

還有一些新指引
防止在梵蒂岡城內
牧民職務期間的侵犯行為

新法律被視作其他教會機構的
示範文本

當中包含重要規章

新法律列明:由即日起
當梵蒂岡城公職人員知悉
與教廷機構有關的侵犯案件時
必須立即向梵蒂岡檢察官報告

新法律強調在任何情況下
受害者應被邀請自行提出申訴

新法律還建議在梵蒂岡城
特設辦公室
讓受害者可以求助
並舉報侵犯個案

新法律定明必須聽取
所有受害者的陳述
並告知將對侵犯者
採取的程序和行動

教宗補充說,任何申請
在梵蒂岡城工作的員工
必須證明品格及能力

適合與未成年人和
易受傷害的成年人
恰當地接觸、溝通及互動

此外,就侵犯被定罪者
將被革職

這兩個新法規屬民事法規
不排除針對被告按教會法審裁
這包括更新的制裁

這些法律反映了
教宗方濟各於今年二月
「在教會內保護兒童」會議
結束時所探討的內容

教宗方濟各:

這些不僅是指引
而是條列

我們不應該包庇或輕視任何
侵犯行為(過去時有發生)
因為這種態度滋長惡行蔓延
並進一步深化醜聞

新法律還包括更新程序
例如, 侵犯行為的訴訟時效
由受害者年滿十八歲時
延長到之後的二十年
在此之前,梵蒂岡城的
訴訟時效僅為事發後四年

這法律同時應用於未成年人
與易受傷害的成年人

『牧靈指引』明認
教會人士藉電話或社交網絡
聯繫未成年人
必須獲得其父母
和監護人的書面許可

此外,未經父母或監護人許可不得與未成年人拍照

梵蒂岡正準備另一項法律
專門針對製作及擁有
色情物品
以及為主教提供關於如何處理侵犯案件的實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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