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紀,教會湧現大量
「平信徒運動」或「新興團體」
這些都是基督徒生活的實在建議
培育方面富吸引力
圍繞稱為「神恩」的中心思想
例如:「普世博愛運動」建議
重新認識人與人之間的兄弟情誼
「共融與釋放運動」建議透過教育
認識信仰在生命中不可或缺
「聖艾智德團體」則透過接待窮人
尋找天主的面容
數以百計的團體
不單吸引平信徒加入
亦吸引司鐸及修道者參與
他們積極參與多姿多彩的活動
部份可能會墮入危險:
以為自己所做的
是唯一可行的基督徒生活形式
以自己的價值觀行事
不聆聽或不留心主教的勸告
教廷為此發出新文件
《教會恢復青春》
由教廷信理部籌備,並於梵蒂岡公佈
文件承認這些新興團體是一種神恩
但本質是作為
「豐富及參與教會內的共融和使命」
繆勒樞機
教廷信理部部長
這份文件並非要釐定
聖統抑或神恩較為重要
我們希望克服兩者的對立
教會要向外傳教
必須對抗俗世主義
儘量接觸尚未認識耶穌
或尚未認識教會的人
這是我們需要處理的
並非要開戰
奧萊特樞機
教廷主教部部長
這份文件希望改善教會內的共融
好使教會的使命
帶來更大及更深遠的影響
文件談到
教會運動必須取得主教同意
因為主教「得到恩寵領導教會
有責任留心其他神恩得以發揮
一起為教會的福祉及
傳教使命努力」
教廷首次替教會新興運動
訂定明確準則
包括必須宣認天主教信仰
同時「承認及尊重
教會內其他神恩團體
互相補足」
新文件背後的精神
在於要求教會團體的成員
主動參與教區事務
為整個教會的使命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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