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8日起
教廷處理婚姻有效性之程序
更便捷更簡化
教宗方濟各於9月
宣佈有關改革
目前已確認並進行中
此外,教宗已要求負責審理案件的
羅馬聖輪法院
確保裁決程序不收費
但教宗也指出
能負擔有關費用的信友
應盡道德義務捐助窮人
人們對於婚姻無效的訴訟程序
感到困惑
跟離婚相比
兩者是有分別的
天主教會只會在婚姻的
一些基本要素缺失的情況下
才會宣判婚姻無效
強迫婚姻是其中一個例子
教宗方濟各
2015年9月27日
本人頒佈之「自動諭」
旨在簡化婚姻無效的訴訟程序
但並不等同承認離婚
因為聖事性的婚姻是不可拆散的
這不是教會可以改變的
這關乎教義
婚姻作為一件聖事
是不可拆散的
為一件本應是聖事的婚姻
宣判無效
而構成之訴訟程序
其成立原因是基於缺乏自由
如:欠缺成熟或精神病症等
新法則的其他方面包括
簡化審理訴訟程序及
在主教負責下
直接審理案件以達到明確的結果
此外,宣判婚姻無效之執行
僅需一審
過往審理訴訟是
須經雙重一致的判決,才視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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