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聖過程的兩個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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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聖座冊封聖人部

封聖程序是教會其中一個最民主的過程

因為那是完全由信友
根據候選人的聖德而向教會申請列品

沙魯蒙席
聖座冊封聖人部

我認為聖人具有兩個特質:
其芳表教友可效法
教友祈求得到應允、應驗

當主教確認
教友確信列品候選人聖德可效法

並確認、證實教友祈求應驗
便可以啓動封聖程序

列品申請在“教區啟動階段”
需要向聖部提請
收集支持和反對候選人列品的證詞

任命一位列品申請人
跟進整個封聖過程

沙魯蒙席
聖座冊封聖人部

這是一個合議的過程
當中向許多人不論男女
徵詢他們的意見

最後,經過教區或地方主教或總主教
收集所有支持和反對
列品候選人封聖的證據
經聖部審查後
向教宗提出封聖申請
教宗有最終決定權
決定候選人是否宣福或封聖

相關程序包括要求向列品候選人
祈求而獲應驗的神蹟
這必須獲確認
才能由教宗主持宣福禮
之後再需要另一奇蹟
才能向其封聖

只要其中一個步驟不符合要求
封聖過程便不能繼續
沙魯蒙席
聖座冊封聖人部

“上主選擇了部份人
只有祂才知原委
在教會某些歷史時刻
賜予特別的神恩或天賦
只要我們願意
就像跟隨路標般
導引我們往天國的路”

因此,就是這些神恩體現
聖人這方面的特質 :
引領世人渴望“效法”聖人和
請求聖人“代禱”

這兩點是解開封聖過程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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