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樂死的案例
在社會上愈趨顯著
無論是在歐洲還是在美國
醫生、父母,甚至配偶
決定一個人應否死亡
有時是因他們事前曾要求
或因他們認為自己的狀況
沒有生存的價值
馬蘭達神父
在羅馬宗座宗徒之后大學
任教廿五年
他是著名的生命教育專家
尤其是安樂死方面
馬蘭達神父
(生命倫理學教授羅馬宗座宗徒之后大學)
安樂死是指一個人
自願地導致他人死亡
不是因為仇恨或金錢等原因
相反,是因這人受苦
或因這人要求死亡
因此施行安樂死的人
導致他人死亡
這是殺人的行動
是謀殺
//
馬蘭達神父堅稱
不管甚麼宗教信仰
一個國家也沒有權利決定
誰值得和誰不值得生存
這樣做,是將每個人分門別類
馬蘭達神父
(生命倫理學教授羅馬宗座宗徒之后大學)
現時已經把人分成不同類別
為何我這樣說呢?
因為法例通常建立
一連串的規範
他們說:在這些情況下
這個人可以說是
「安樂死的候選人」
他們可以死,而其他人不可以
一旦一個地區或國家
容許有結束生命的選擇
他稱接下來的事情便每況愈下
通常由一個人患有絕症開始
然後延伸到生理問題
直到達至生命
根本沒有價值的程度
馬蘭達神父
(生命倫理學教授羅馬宗座宗徒之后大學)
有些人,尤其是患病的長者
說自己在經濟、社會或心理上
對家庭和社會是一種負擔
他們說這是最好的安排
我已經病了
我不想再活下去
然後家人說:
好吧,如果你想……
我們可以幫你,因為是合法的
//
這是可怕的壓力
是不當的
必須幫助這人重拾生存意欲
馬蘭達神父指出
這種壓力抺殺一個事實
就是生命是寶貴的
每個人都有價值
即使他們無法達到社會上
世俗的標準
扭轉這種情況的方法
是幫助處於這種情況的人
那些考慮結束自己的生命
或者認為自己在社會上
不再有價值的人
這意味著有家人向他們
表達關心
並投放資源為有需要的人
進行善終護理服務
教宗方濟各在Twitter發文指出
安樂死和協助自殺
是所有人的失敗
我們蒙召永不離棄受苦的人
永不放棄
而以照顧和關愛的方式
再次賦予他們希望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