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人監督團是教會應付特殊牧靈需要的聖統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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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世紀
教會內新冒起的組織有如雨後春筍

此外,社會轉變也帶來新的牧靈需要

為使這些組織能夠穩定發展
梵蒂岡制定新的法規
包括設立「屬人監督團」

屬人監督團與教區很相似
但其管轄的不是地區,而是個人
因此並不能取代教區

屬人監督團的成員是
因某些外在環境或牧靈需要
而須獲得特別牧養的信友

鮑艾華神父
羅馬宗座聖十字架大學
教律學家

例如因言語不通而有特別需要的信友
比方是移民或遊牧民族
他們居無定所、顛沛流離
需要司鐸的牧養和陪伴

屬人監督團的成員有一個特點:
他們依然受教區主教管轄

唯一改變的是,他們的牧靈需要
由屬人監督團管理的組織或團體照顧

鮑艾華神父
羅馬宗座聖十字架大學
教律學家

屬人監督團的成員
依然隸屬和忠於他們所在的教區

因此屬人監督團與教區相輔相成
提供教區難以提供的牧靈服務

目前,教會內唯一的屬人監督團
就是主業團

教廷曾向聖庇護十世兄弟會提出建議
讓他們改組為屬人監督團

鮑艾華神父
羅馬宗座聖十字架大學
教律學家

主業團與聖庇護十世兄弟會
面對不同的牧靈情況
但兩者的共通之處
就是他們都是需要特別牧養的信友
遍佈不同的教區

但可以由同一個屬人監督團
在不同的地區照顧他們的需要

朴佐總主教
「天主的教會」宗座委員會秘書

平信徒可加入屬人監督團
從團體提供的牧養和司鐸宣講獲益
但依然屬於自己的教區
因此屬人監督團似乎是
最適合聖庇護十世兄弟會的架構

屬人監督團是天主教會在這個千年中
按教會法設立的全新架構

可以由各種不同的組織構成

這個具體的例子體現了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的精神
展示教廷怎樣尋求新的方法
應付上個世紀的牧靈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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