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書賊 The Book Thief,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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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片適用於新高中通識教育科以下單元
單元一:個人成長與人際關係
單元二:今日香港
單元三:現代中國

 

text/ 曾淑儀

電影改編自2005年出版、澳洲作家Markus Zusak創作的同名小說,已翻譯成三十多種語言,全球總銷量高達八百萬本。故事發生於二戰時代下的德國,當時納粹黨限制言論自由,一切文化和知識,皆被封殺,更有焚書行動,以免反納粹思想被散播。貧窮少女莉賽爾喪弟後首天,即被送到養父母家中,然而她並不習慣新生活。由於她不識字,更淪為同學笑柄。為了打破種種尷尬和隔膜,她決心改變現況,在仁慈「新爸爸」漢斯為她日以繼夜解說從弟弟喪禮中偷來的書本【掘墓者手冊】開始,一位年輕英雌學者的生命從此改寫。

近日經常聽人說「犯法的事不要做」,但亦聽到牧者說「犯法不等如犯罪」!若要論犯法,片中女主角偷書,她的養父窩藏猶太人,他們的確犯了當時的法律,卻在那個動蕩時代彰顯了愛心。

即使莉賽爾的第一本讀物並不是什麼文學巨著,她仍然聽得入神,努力學習當中的一字一句。書籍成為莉賽爾的精神食糧,讓她忘憂,度過了思念至親的歲月。在一次防空洞避難中,莉賽爾更朗讀書本,讓在坐的聽得入神,安慰了他們的心,她的小舉動成了大事。同時也讓莉賽爾重獲自信,令她更瘋狂地愛上閱讀。她一而再地偷,有一次是她加入了納粹青年團,目睹焚書行動,心痛之餘卻又靜靜地偷去一本未被燒毀的書。

市長夫人親眼看到莉賽爾「犯法」偷禁書,但她卻沒有指證她,還找機會讓莉賽爾來自己家中的圖書館博覽群書。市長夫人並不是知法犯法,因為她清楚知道,錯的是當時極權的執致者,而非求知識的小女孩。

養父漢斯犯的法可謂最為嚴重,他窩藏遭納粹軍追捕的英勇猶太難民麥斯。麥斯父親曾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救他一命,他認為自己有責任照顧救命恩人的遺孤。同時漢斯明白是納粹殘酷不仁,猶太人亦非如國家洗腦思想所形容的壞。匿藏地窖的麥斯更成為莉賽爾的好老師,她創作的啟蒙者。

現在的學生很容易獲得書本和學習機會,卻不見得如莉賽爾般珍惜。原著作者及本片導演想說明文字的力量,執政者總是充滿語言偽術,只有通過文字和知識,才可讓人有思考能力。文字亦讓人改變命運,影響他人。

本片也帶出人性的善與惡:即使在二戰,這歷史上最危險及充滿邪惡的時代,還是有人在這黑暗時期作出善舉。片中的說書人——死神在片末也不禁讚嘆:「人呀,人性縈繞我的心頭不去!人性怎能同時間如此光明,又如此邪惡!」為善作惡,實屬個人之決定。

問題研習
1.你認為片中莉賽爾偷書的舉動對嗎?為什麼?在那個黑暗的年代,求知識重要,還是生存重要?試解釋說明之。
2.你在日常生活中看到文字的力量嗎?哪是什麼?試舉例說明之。

教會指引及其他參考資料
《天主教教理》:人的團體1877-1948;公權力的義務2235-37;尊重人的尊嚴2284-87;維護和平2302-17
《偷書賊》原著,作者Markus Zusak,2005。

本影鍱於各大影視店有售,英語及德語對白,中英文字幕,片長131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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