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廢除有關性侵犯案件 的宗座保密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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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律程序保密性的訓示》

回應性侵受害者

向教宗的要求

廢除有關性侵犯案件的

宗座保密法規

 

 

彌額爾‧胡達多

結束神職人員性侵行動

20192

 

宗座保密法規必須廢除

這是指不再將狎童案件的

內部調查歸類為「最高機密」

//

 

 

受害者表示他們在教會法

的調查過程受忽視

沒法得知被指控的侵犯者

是否被定罪

 

 

奇多神父

教會刑法學教授

 

宗座保密法規應捍衞道德價值

而非掩飾過失

 

若是為了防止犯錯

或是當應負責任的人推卸責任

那麼我們應該放棄保密

//

 

 

根據最新規定,從今開始

必須公開誰受到指控或定罪

 

此外,在調查過程中

受害者和證人都不必保持緘默

 

 

瑪竇‧布魯尼

梵蒂岡發言人

 

方向是提高透明度

最重要的是

應與司法機關合作

 

當然,在處理資料時應保密

但是在處理兒童和未成年人的

痛苦和創傷時

則不受宗座保密法規約束

//

 

 

新的法規要求必須確保資料的

並提醒說:保密的要求

並不妨礙履行各地民法

所規定的責任

包括舉報的責任

也不妨礙執行司法機關所提出

可予強制執行的要求

 

 

教宗也修訂了其他部分

例如:從此在教會法程序中

平信徒可擔任受害者的律師

 

過去律師必須由司鐸出任

這是教會實行的另一措施

對受司鐸侵犯的受害者表示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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